内容提要:本文列举了某别墅地下室失败防水案例,结合GB50108-2001《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分析了防水失败的原因。
1前言
某小区1#、2#别墅分别建了一层地下室,地下埋深约3m,用于居住、会客等。
开挖地基时,开挖土含水量较低,未见明水,开发商据此认为该地下室不会发生渗漏。将地下防水设计为:底板防水为钢筋混凝土自防水,抗渗等级为S6,结构墙体为粘土砖,外贴一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地下室建成后,穿墙管周围和墙体均出现严重的渗漏,水通过墙体上的毛细孔、穿墙管和墙体之间的缝隙以“流”的形式进入地下室。为杜绝渗漏,开发商曾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在室内结构墙体找平层上涂刷,涂刷后的一年内,渗漏减轻。一年后,汛期突降暴雨,恰遇地下排水管网发生堵塞,地下室出现了严重的渗漏,室内地面出现积水。由于渗漏问题一直未能解决,这两栋别墅一直未能出售,为此,开发商召集专家论证渗漏原因。现根据现场情况、原防水设计方案和GB50108-2001《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分析渗漏的原因。
2渗漏原因分析
2.1对水源的认识不正确
仅仅在开挖土方时未见明水,就认为地下室不会发生渗漏,这种认识上的错误是造成本工程渗漏的首要原因。
《规范》第3.1.3条明确规定,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考虑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规范》第3.1.7条再次强调,在设计地下防水方案时,要考虑地下水的类型、补给来源、历年最高水位、近几年实际水位以及它们随季节的变化。在该工程的设计中,规范的规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本工程中,雨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源,它不仅可以引起地下水位的升高,而且雨水从地表渗入土层,途经地下室结构层时,很容易渗入防水不严密的地下室。在该工程的设计中,也未考虑地下排水管网对地下水位的影响,排水管多采用混凝土管道,管道之间的接缝很容易产生渗漏,在地下排水管网发生堵塞的情况下,排水不及,小区内的降雨从地表、管道之间的不严密接缝直接渗入地下,从而改变了该别墅周围地下水文地质情况,地下室周围泥土的含水量与开挖时截然不同,足以引起地下室渗漏。
2.2防水等级不明晰
该地下室供人们居住、会客,是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设防要求应当为不允许任何渗漏,结构表面无湿渍。根据《规范》第3.2.1、3.2.2条的规定,防水等级应定为一级,而原设计中,防水等级不明晰,严格的说,达不到防水等级为四级的标准要求。
2.3防水设防不合理
该建筑采用明挖法施工,《规范》第3.3.1条的规定,一级设防的要求如下:1.主体结构应选防水混凝土,主 体结构包括结构底板和结构墙体;2.应从防水砂浆、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塑料防水板、金属防水板中选取一至两种做防水设防。在原设计方案中:1.结构底板为防水混凝土,结构墙体用粘土砖取代防水混凝土; 2.虽然结构墙体外粘贴了一道SBS防水层,但结构底板下没有其他的防水层;原设计严重违背了《规范》第3.3.1条的规定。
2.4未形成全封闭的防水结构
地下室防水层应形成具有整体性的全封闭的“U”型防水结构,这种防水结构要求:1.结构底板和结构墙体形成具有整体性的“U”型防水混凝土结构;2.结构底板下的防水层和结构墙体外的防水层也要形成具有整体性的“U”型防水结构。
在该工程中,1.结构底板采用防水混凝土,具备防水能力;结构墙体采用粘土砖,不具备防水能力;结构层未形成具有整体性的“U”型防水结构;2.结构底板下没有柔性防水层,结构墙体外有一道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柔性防水层也未形成具有整体性的“U”型防水结构。
地下防水工程必须形成全封闭的防水结构,在《规范》第3.1.3条中已有明确规定,在本工程的设计中,未引起足够重视。
2.5穿墙管设计不合理
穿墙管道是地下防水工程中的常见细部节点,一些施工单位对穿墙管周围的防水结构缺乏,致使该节点部位常出现渗漏。穿墙管道周围的防水做法较多,本文列举两种(图1、图2)。
图1描述了固定式穿墙管的防水措施,材质为钢材,在穿墙管上双面焊接止水环,止水环呈方形或六边形,卷材收头用热熔SBS改性沥青粘结在管道周围,卷材边沿用SBS改性沥青密封,附加300宽mm的卷材环,再用压盘将卷材收头固定。如果管道为PVC材质,止水环应为遇水膨胀橡胶止水环。
图2描述了套管式穿墙管的防水构造,套管上分别铺设了圆环型附加层和长条形附加层,防水卷材热熔满粘在附加层上。
在该工程中,穿墙管为固定式穿墙管,主要用作上下水,管道和墙体之间没有设置止水环,而是采用普通水泥砂浆填封,水泥砂浆具有干缩性,它和管道之间易产生干缩裂纹,水可以通过穿墙管和墙体之间的缝隙流入室内。
2.6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接缝技术未按照规范操作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可抵抗0.3Mpa的净水压力,约相当于30m深的水压,该工程最深埋深只有3m,理论上,水不能穿越防水层。如果卷材接缝粘结密封不严密,SBS防水层失去了整体性,水便能从接缝处穿越SBS改性沥青防水层。
《规范》第4.3.12条规定,卷材接缝必须粘贴封严,接缝口应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在该工程中,卷材接缝没有使用密封材料,采取的措施是加热接缝口周围的卷材,用融化的改性沥青封闭卷材接缝口。这种封闭措施掩盖了卷材接缝粘结不严的施工缺陷,在很多工程中出现了渗漏。
2.7维修仍未遵守规范要求
《规范》第3.3.1条规定,Ⅰ~Ⅳ级防水的结构层均须采用防水混凝土。在开发商自行组织的维修中,只用一道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达不到《规程》中规定的Ⅳ级设防要求,治理后墙壁上仍出现流水,未能获得理想效果。
3结论
《规范》是人们成功经验的总结,从设计到施工重视《规范》,严格执行《规范》规定的各项条款,是防水工程达到使用功能的保证。在地下防水工程中,结构墙体和结构底板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且应形成具备整体性的“U”结构;结构墙体外的防水层和结构底板下的防水层,也应形成具备整体性的“U”结构;还应采取可靠的措施,使地下防水工程中的细部构件与防水层连接成一个整体。本工程渗漏的主要原因是违背《规范》的规定,不按照《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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