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外商投资合伙公司官方审核流程及办理时间
一、收件(当天)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咨询热线:秦经理13670275609
二、受理(当天)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0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0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0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审查(一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是否有限 制办理的情形;
四、决定(当天)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核准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五、制证(当天)
营业执照,窗口领 取、邮寄送达
六、深圳注册外商投资合伙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修正)
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咨询热线:秦经理13670275609
第 二十二条 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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