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认证作为三体系认证中第二项管理性的系列规范,它为企业、事业、政府部门提供了综合管理,主要用于规则环境管理的共同言语和原则请求。但是浙江6S现场管理咨询
ISO14001认证在审核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下面科普咨询就为各位细致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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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房建立期间环保材料
1、建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价机构提供的评价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
产品认证
3、建立项目环境维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
二、环境要素辨认、评价与更新
1、环境要素辨认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状况:
a.未能充沛按消费运营过程的范围来辨认,比方:消费运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要素未辨认;
b.未能按消费工艺流程的次第停止辨认,辨认环境要素没有次第,最易招致缺漏;
c.未思索到过去发作过的、未来方案的要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关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要素未加以辨认;
d.未充沛思索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辨认,如:产品设计过程中资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三、环境目的、指标和管理计划
1、未能充沛思索到重要环境要素来制定环境目的;
2、对已肯定的环境目的未规则其详细的指标,局部指标无法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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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一切的目的、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计划,管理计划的职责不明白、起止日期不分明、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依据管理计划的施行状况及时停止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规范发作了变化等状况下未对管理计划停止修订。
四、运转控制
1、运转控制程序中未明白规则规则的规范,如污水/噪声/废气控制程序中未明白执行的是国度或中央的何规范,何时段,何级别规范;
2、未能将运转控制的请求通报至供方,如化学品供给商、工程分包方等等;
3、现场环境运转控制主要存在的缺失:
a.渣滓分类未明白规则,执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风险废物混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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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现场由于机械油的走漏招致的污染未及时清算、纠正;
c.环保设备未能提供维护颐养的证据;
d.环保设备的运转不正常,如车间废气抽排系统未运转,或有运转,但排气口处的净化池无水;
e.化学品运用、贮存现场未装备MSDS材料;
f.产生粉尘、碎屑的岗位(如砂磨、锯床、刨床、车床等工序、对粉尘、碎屑未停止搜集,四处飘洒,也未及时清算;
g.易燃易爆品与其他易燃物混放,风险品未设独立空间寄存;
h.污水处置站投药记载不全,未能控制投药的时间、剂量;
i.废油、废液以及其他风险废物的交接、流转无记载,最终处置无风险废物处置联单(风险废物的处置必需由有资质的机构停止处置,处置时开具统一的处置联单、。
五、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的辨认、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辨认不充沛,特别是中央法规、客户的请求未辨认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未停止适用性评审,未能辨认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中详细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停止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请求未能及时重新辨认、搜集、评审。
六、内部审核
1、未对年度内部审核停止筹划,如在文件中规则,或构成年度内审方案;
2、内审方案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掩盖一切的审核范围;
3、内审组成员的布置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本人部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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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审方案中有明白请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
5、内审不契合报告有构成,但缘由剖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缘由制定,缺乏针对性;
6、对内审不契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施行效果未停止考证、评价;
7、未构成内审报告;
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转状况的评价仅表现了不契合、缺乏之处,关于完成的环境绩效未停止评价。
七、不契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发作环境不契合状况时,未及时停止处置(纠正、;
2、未辨认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机遇;
3、对不契合未停止缘由剖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到达再发避免的目的;
4、对潜在不契合未停止缘由剖析,预防措施不适合,未能到达避免发作的目的;
5、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施行效果停止评价。
八、记载控制
1、记载无法检索,无清单,无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
2、记载的保管期限未规则,未按保管期限的请求予以保管;
3、记载保管不当,发作丧失、破损等现象。
九、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方案中评审内容不全,如短少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施行结果、与组织环境要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请求的开展变化等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缺乏,缺乏相关材料/证据;
3、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目的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正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表现对体系的适合性、充沛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白职责、分工、时限请求;
6、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施行状况无记载,无效果考证。
十、监测和丈量
1、对监测和丈量的筹划缺乏,未肯定应停止监测和丈量的项目、采取的办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的、指标和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停止监测和丈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转管理过程的监控记载;
4、未定期停止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停止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普通拜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停止;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停止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置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载,或有监测但频率不契合文件规则的请求。
十一、合规性评价
1、未构成“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规性评价的证据,至少一年一次;
3、有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状况停止合规性评价,但对其他请求方面未停止合规性评价;
4、合规性评价未能掩盖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请求。